新闻动态

    河南大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安排


    作者: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4-03-24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做好我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各项工作,根据《河南大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工作自2014年2月下旬开始,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具体安排见附表)。

    二、主要任务

    抓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师生意见,认真进行群众评价。

    三、方法步骤

    本环节主要做好启动部署、学习教育、开展主题活动、听取意见、群众评价和边查边改6方面的工作。

    (一)启动部署

    1.召开动员大会。坚持统一部署、区分层次、梯次展开、压茬进行,确保务实推进,务求实效。校党政领导班子2月底前率先启动、带头示范。各二级单位于3月10日(周一)前制定本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方案,并报学校督导组审阅,3月20日(周四)前动员完毕。动员大会由各基层党组织(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下同)书记主持并作动员讲话,单位全体党员参加会议,非中共党员干部职工列席会议(人数过多的,参照年度考核范围参会)。在外学习、培训的处级党员干部要按规定的内容进行自学,通过各种方式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

    2.开展民主评议。各基层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前,在参会人员范围内开展民主评议。评议内容主要是:对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情况进行总体评价;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评议表样表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发放至各单位,由各单位提前印制发放,并由各基层党组织收回、密封后送学校督导组。

    3.开展个别谈话。各基层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后,由督导组进行个别谈话。谈话范围一般为班子成员,必要时也可扩大谈话范围。督导组负责对评议表和谈话情况的统计和梳理,并送校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备案。

    (二)扎实开展学习教育

    1.学习内容

    围绕切实解决好理想信念、群众观点、思想方法、精神状态、执政能力等5个方面的问题,组织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章、党的群众路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央和省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中央八项规定和学校实施办法、焦裕禄精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以及学校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精神。同时也要学习先进典型事迹,包括中央、省委和学校选树的先进典型事迹。

    2.学习方式

    个人自学。要妥善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充分利用业余时间自学规定篇目,自学过程中要原原本本通读原著,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思考反对“四风”的思路举措。学习过程中要做好学习笔记,校级领导班子成员要撰写学习小结,并于4月10日前提交省委督导组。

    领导带学。借助省委高校工委依托我校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集中轮训班的契机,将我校处级领导干部纳入专题轮训班中,听取有关领导和专家学者的辅导报告,开展先进典型事迹报告或警示教育等活动。学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讲一次党课、作一次专题辅导、参加一次研讨交流,为全校党员、干部树立理论学习的榜样。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带头讲党课,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至少要给全体党员上一次党课。

    集中研学。广泛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讨论,要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重点内容进行专题学习研讨。

    3.学习要求

    在学习教育活动中,党员领导干部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6天。其中,校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4次以上,二级单位中心组学习3次以上,以党支部为单位的集中学习4次以上,以基层党组织为单位举办专题报告会2次以上,学习交流会、专题研讨会或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1次以上。各二级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学习计划,落实到专题、时间点、责任人,并加强对学习进度、学习质量、学习纪律的跟踪问效。

    (三)精心组织主题活动

    集中开展“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践行群众路线大讨论”主题党日活动和专题组织生活会,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深刻反思和思想交流,使党员干部普遍受到一次党的群众路线思想教育,牢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为教育实践活动打牢思想基础、注入思想动力。按照《河南大学深入开展“共筑中国梦”学习交流活动实施方案》(校党发〔2013〕42号)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四)深入做好征求意见建议工作

    校、处级领导班子要紧扣作风建设,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校、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重点听取班子成员、下级单位负责人的意见,也要深入教学科研一线,听取师生的意见。领导班子成员注重听取分管部门和单位的意见,也要听取基层师生的意见。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要听取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意见,机关处级领导班子还要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各学院领导班子要注重听取学生家长和用人单位的意见和建议。校级领导班子要认真梳理汇总征集到的意见,并于3月28日前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报省委督导组审阅。各二级单位于4月18日前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含征求意见基本情况和征集到的意见、建议),报学校督导组审阅。

    (五)组织开展群众评价

    校级领导班子在省委督导组的指导下,在与督导组确定的范围内围绕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情况组织开展群众评价,并于4月10日前形成群众评价报告,报省委督导组审阅。评价结果要以适当方式在班子成员范围内公开。各二级单位在督导组的指导下,组织本单位全体人员开展群众评价,并围绕“四风”在本单位的具体表现和突出问题,于4月27日前形成群众评价报告。评价结果要在本单位内部公开。督导组审阅所督导单位群众评价报告,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各单位评价报告由督导组审核后送活动办公室。

    (六)坚持边学边查边改

    把学习教育与查摆问题结合起来,与解决问题结合进来,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坚持带着问题学习讨论,深入查找“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对学习教育、听取意见过程中查找出来的问题,立行立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自己做起,从师生感受最直观、反映最强烈、要求最迫切的问题改起,做到有起色、有进展。党政管理部门要加强管理,优化服务,实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明伦校区和金明校区分别设立办事大厅和报账大厅。活动一开始,就要针对“四风”问题,立规矩、建制度,对已有制度进行梳理,适用的坚持,不适用的废止,需要完善的尽快完善,严格执行,令行禁止,确保活动开展从一开始就有新气象。

    四、组织领导

    各基层党组织要把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作为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要把工作质量摆在第一位,切忌搞形式、走过场。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提炼本单位的特色做法,注重典型挖掘与培育并提供先进事迹材料,报学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组。学校宣传部门要利用校报、专题网站、广播站、简报、微博微信、宣传橱窗等媒体,大力宣传学校及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以及切实转变作风、服务师生员工的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并及时上报省委督导组。

    录入时间:2014-03-24

    上一条:学报编辑部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 下一条:“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践行群众路线大讨论”主题党日活动指导方案